以下货物为国家严禁出口的货物 (2025-05-05 14:37:07)

!!通知!!

以下货物为国家严禁出口的货物,请留意提醒贵司业务及仓库同事

请务留意切勿冲货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!

1. 矿产品(矿产,工业原料)、 稀土、稀有金属(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型

金属锭、金属制模具、金属原材料、五金件等高密度货物)、

木炭、石墨以及含石墨成分、锂亚硫酰氯电池等;

2.含有火药成分的产品;(如一体钉(爆炸螺丝钉),烟花,爆竹等);

3. 原木(木方,木条等)、原材料(如不锈钢管,板材,铝材,钢材 钢卷等);

4. 烟/酒/农作物等专项产品;

5. 雪种/冷媒/制冷剂/R22/R134A;

6. 凡是涉出口监管两用物项,如无人机、沙滩车、石英砂、活性炭、

石墨制品、瞄准镜、高倍望眼镜、迷彩服,军用帐篷等

7. 树木,罗汉松,自然沙石等国家资源;

8. 矿机(全新和二手都不行);

9. 鲜活/电子烟/气压罐/纯电/香水/电动车/礼炮/易燃易爆/腐蚀品/光碟/

军火武器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ATA)限制的物品;

10. 新旧机器清单一定要标注清楚,如果旧机器当新机器申报,

如遇海关查验,当清单不符处理,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
如有某些不清楚的物资,请附上清晰图片咨询。

为了你我双方互利共赢的长久发展,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

切勿进行冲货行为,感谢您配合。